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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端州区购房补贴方案出炉:最高补贴7000元/套

2024-09-13 点击量:546

南都讯 记者蔡雯 日前,《肇庆市端州区购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印发,根据方案,购买端州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凭商品房网签合同及完税证明等资料,可给予补贴。其中,(购买人均非农村户籍的,按5000元/套给予补贴;购买人中至少有1人为农村户籍的,如所购房屋为首套住房的,在原补贴(5000元/套)基础上增加2000元/套。

此次补贴对象为:自《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肇建〔2024〕4号)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购买端州区范围内(网签合同备案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新建(一手)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类)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签备案合同及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购买人(以下简称“补贴对象”)。

以下是肇庆市端州区购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自《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肇建〔2024〕4号)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购买端州区范围内(网签合同备案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新建(一手)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类)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签备案合同及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购买人(以下简称“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与资料要求。

1.非农村户籍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购买端州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购买人均非农村户籍),凭商品房网签合同及完税证明等资料,按5000元/套给予补贴。申领所需资料: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补贴对象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上述资料均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肇庆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原件)。

2.农村户籍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购买端州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购买人中至少有1人为农村户籍),凭商品房网签合同、完税证明、不动产查档证明、家庭户口簿及户籍证明等资料,按5000元/套给予补贴。如所购房屋为首套住房的,在原补贴基础上增加2000元/套。申领所需资料: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家庭户口簿、购房所在地不动产机构查档证明、补贴对象身份证及户籍证明、银行卡或存折(上述资料均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肇庆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原件)。

3.其他要求。对上述1、2的补贴,对同一套房屋不得重复享受。

(三)补贴申领时间。

购房补贴申领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补贴发放程序。

1.申请。补贴对象凭相关资料向端州区住建局提出申请,由商品住房开发企业收集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完备性进行初步审核,开发企业按月度向端州区住建局提交申请资料清单和具体资料。

2.审核。端州区住建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要求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审核后,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需补充(更正)资料的,端州区住建局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发放。端州区住建局在商业银行开设购房补贴资金专户,专门用于该项补贴资金的收付管理,直至该政策失效。通过审核后端州区住建局按季度向端州区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端州区财政局核定后,补贴资金由端州区财政局直接拨付到端州区住建局设立的补贴资金专户,由端州区住建局按季度分别拨付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五)其他事项。

1.符合补贴标准的购房人购买多套房产,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2.申请人享受购房补贴后,如解除网签合同的,需全额退回相应补贴。

3.补贴对象应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的,除依法追回购房补贴外,将视其情节给予处理,并将个人违规行为纳入信用档案;触犯法律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本工作方案由端州区购房补贴发放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六)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受理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和平路1号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