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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新片区12条政策吸引人才

2019-08-07 点击量:4958

8月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设立119.5平方公里的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

打造这一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关键之一,是吸引国内外人才,实施自由便利的人员管理。

在当天国新办发布会上,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答记者问时表示,上海制定新片区特殊支持政策比如人才吸引等方面力度比较大。

比如,赋予了新片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原则上上海的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新片区试点,上海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政策举措,在新片区全部适用。今后,上海出台的同类政策,对于企业和人才的支持力度优于这次政策,新片区按照“政策从优”的原则,普遍适用,同时也赋予新片区管理机构市级以及区级经济管理权限。

他举例,在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上,主要是聚焦吸引国内和国际各方面的人才,一共提出了12条政策,包括人才“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年限从原来的7年缩短到5年,核心人才进一步缩短到3年。另外,我们为外国人来新片区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等,对于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而且,原来的政策是购房需要缴纳个税或者社保年限要有5年,新片区缩短到3年。

2016年上海出台的“人才30条”中,就明确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居住证转办户籍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3至5年;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居住证转办户籍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2至5年。

另外,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落户引进。

“人才30条”全称是《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因此,前述解读中最大的亮点是,在临港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单身也可以购房,且缴纳个税和社保缩短至3年。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陈杰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临港片区人才购房新政可以看出楼市调控进一步细化,从"一城一策"到“一区一策”,更好针对性进行调控。楼市是高度区域化市场,临港很小范围内局部调整,不会对其他区域产生大的溢出效应。

除了在落户和购房方面给予临港片区人才优惠,《方案》在人员从业自由方面,也提出不少新举措。

《方案》称,将放宽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从业限制,在人员出入境、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等方面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政策措施。建立外国人在新片区内工作许可制度和人才签证制度。为到新片区内从事商务、交流、访问等经贸活动的外国人提供更加便利的签证和停居留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办法,给予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永久或长期居留手续“绿色通道”。

上海浦东在去年率先试点上海自贸区顶尖科研团队外籍核心成员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这突破性地将永久居留推荐权下放给承担国家、市重大项目的科研团队负责人。上海自贸区区域内承担国家、上海市重大项目团队的外籍核心成员,经该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或项目负责人推荐,并经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认定后,可向上海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方案》称,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在新片区内提供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除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外,允许境外人士在新片区内申请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

另外,《方案》还提出,探索在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技术含量高的领域开展和加强技术合作。探索实施外籍人员配额管理制度,为新片区内注册企业急需的外国人才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此外,为了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方案》提出研究实施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临港片区研究实施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可能会参照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实施。主要目的是吸引境外高端人才,降低个税税负。

目前我国个人综合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税率最高达到45%进。近期广东财税部门明确,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