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海亮)2月20日晚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科”)发布公告称,计划发行2019年第一期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其中,14亿元拟用于住房租赁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包括万科的北京-海淀永丰项目和大连-保华旺苑项目。
公告称,2018年6月,万科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三期发行,债券简称为“19 万科 01”,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不超过2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公告披露了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其中14 亿元拟用于万科住房租赁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的住房租赁项目包括北京-海淀永丰项目和大连-保华旺苑项目,均为住宅项目,分别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金额13.8亿元和0.2亿元。公告显示,北京-海淀永丰项目可租赁的经营建筑面积为24.98万平方米,提供租赁住房918间,住房租赁部分预计于2020年12月开业;大连-保华旺苑项目可租赁面积7586平方米,提供租赁住房258间,已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新京报记者获悉,本次债券首期发行规模15亿元,当期票面利率4.05%,2018 年 8月9日完成;第二期发行规模 20亿元,当期票面利率 4.18%,2018 年10月29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