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控继续升级!
住建委发布公示称,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告》发布前提交离婚申请,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后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执行。
2017年北京“317楼市调控新政”后,3月24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提出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简单地说,那时候在北京离婚一年以内购房通通按二套房执行,而按照3.17新政的规定,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两项规定有很大的不同,原来的政策只是针对首套资格进行限制,离婚后还是有购买资格的;而新规则是,如果已经达到购买上限,直接让离异双方3年内,断掉了购买的可能性。
现行的限购政策为:
(1)京籍家庭
· 已婚家庭,名下无房,则可购买两套住房;若单身未婚或离异人士只有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2)非京籍家庭
· 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已婚家庭,名下无房,则可购买两套住房;若单身未婚或离异人士只有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已婚家庭(持有效的军官证或警官证),名下无房,则可购买两套住房;若单身未婚或离异人士,只有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 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非京籍居民家庭,无论已婚或单身,只有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结合以上两种政策,离异家庭买房,其实具体分为五种情况:
一.原京籍家庭,或按京籍家庭对待(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军官证/警官证),可以购买两套住房。
(1)原家庭名下有两套房,离婚后3年内都没有购房资格。
(2)原家庭名下有一套房,离婚后名下有房的,3年内没有购房资格;名下没有房的一方可以买房,但是离婚一年内,按二套房执行,且只能买一套房。
⑶如果夫妻名下没有房子,离婚后都有购房资格,而且算首套,此时恢复单身的情况下,每人只能购买一套房。
二.非京籍家庭,要求连续60个月(含)以上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1)原家庭名下只能有一套房,这一套对于非京籍家庭来说就是上限,离婚3年内,双方都没有购房资格;
(2)如果夫妻名下没有房子,离婚后都有购房资格,而且算首套,此时恢复单身的情况下,每人只能购买一套房。
原文如下:
京建发〔2021〕243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
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本公告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